省生态环境厅举行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》解读新闻发布会
时间:2025-06-19 17:46:43 来源:长沙晚报
字体大小:

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9日讯(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)今年5月16日,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,点击查看原文)由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审议通过,2025年5月29日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。今日,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,对《实施意见》的制定背景、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。

《实施意见》锚定两个时间节点目标要求:到2025年底,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,全域覆盖、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。到2035年,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。

突出维护“一江一湖三山四水”生态安全

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,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,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。


圭塘河。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飞 摄。

圭塘河。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飞 摄。


《实施意见》充分衔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国土空间规划等战略部署,强化上下协同、区域协同、政策协同和部门协同,提高分区管控的政策统一性、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。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的同时,充分考虑我省重大战略实施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需求,预留发展空间,赋予市级制定具体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等权限,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可操作性。立足省情实际,突出维护“一江一湖三山四水”生态安全,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,推进构建“4×4”现代化产业体系,强化化工园区和铊、锑、锰、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等特色任务。

建立“1+4+14+N”准入清单管控体系

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主要包括以下4项内容。

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,坚持国家指导、省级统筹、市级落地的原则,制定省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。

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,按照“一单元一策略”要求,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,建立全省域覆盖的“1+4+14+N”(1个省级、4个区域板块、14个市州、N个管控单元)准入清单管控体系。

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,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,推进信息共享、互联互通,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优化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。

统筹开展调整更新和跟踪评估,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5年定期调整,5年内确需更新的,按照“谁发布、谁更新”的原则开展,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。

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


望城区大泽湖近自然湿地公园。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麟 摄。

望城区大泽湖近自然湿地公园。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麟 摄。


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主要包括以下3项内容。

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,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导性作用,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,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,推动构建“4×4”现代化产业体系。

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,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。

服务支撑综合决策,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,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,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、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,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。

构建“一江一湖三山四水”生态安全格局

在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主要包括以下3项内容。

维护生态安全格局,构建以洞庭湖为中心,以武陵—雪峰、南岭、罗霄—幕阜山脉为骨干,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“一江一湖三山四水”生态安全格局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,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。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,实施洞庭湖、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。

推动环境质量改善,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水、大气、土壤、声等要素环境治理的有效衔接,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协同管控要求,严防结构性、布局性环境风险。

强化政策协同,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、标准、政策等制定修订中,增强刚性约束,形成政策合力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